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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定2013年贫困生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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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评定2013年贫困生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院系:

    为进一步做好贫困生困难认定工作,为各级各类奖、助学金评定,校内帮扶工程及勤工助学工作奠定工作基础,特作如下工作通知:

一、组织机构 

学院资助中心负责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具体组织、审核工作。各二级院系分管领导对各系困难认定工作负总责,辅导员具体实施操作,

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负责本班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

二、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917日-918日)

   1)上学年没有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如实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见附件1)并加盖当地民政部门的公章;

   2)上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则不用填写。

2.学生申请阶段(2010级本科,2011、2012级918-920日;2013级申请时间为9月25日-10月9日)

学生需进入学工系统提出申请,具体操作方法学生登录系统进入贫困生界面查阅2013级新生待教务编定学号才能进行申请,同时需将纸质《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调查表》交辅导员。

3.民主评议阶段(2010级本科,2011、2012级评议时间921日-925日;2013级评议时间为10月9日-10月11日)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对同学负责的态度,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建议名单(其中特困生名额占本班贫困生总数的1/3,一般贫困占2/3)。在班级公示三天无异议后,报辅导员审核。

4.公示阶段

2010级本科、2011、2012级公示时间为9月26日-9月29日,2013级公示时间为10月12日-15日。同步学生处在学生工作系统公示。

5.2010级本科、2011、2012级辅导员在学工系统中录入评议等级(930日)2013级录入时间为2013年10月13日

6.系部审核(10月14日)

7.学院资助工作组审定(10月15日)

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后将名单及档次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并通过辅导员将最终认定结果反馈给学生。

三、工作要求

1.该系统的帐户名和密码同以前使用的学工系统的帐户名和密码相同。访问地址为:http://xgxt.cswu.cn.

    2.各二级院系要充分认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方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校内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只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准确,才能保证各项资助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

3.认真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确保认定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建档以后,将不定期地随机抽选一定比例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信件、电话、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核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严肃处理。

   

学生处

○一二年九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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