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班级: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树先进典型,凝聚榜样力量,引领大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努力学习,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23年高校学生先进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学函〔2023〕6号)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学生校级先进评选、市级先进推荐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
(一)三好学生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优秀毕业生
(四)先进班集体
(五)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
(六)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
(七)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
(八)体育活动先进个人
(九)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全体在籍在读学生,班集体为学校正式建制的教学班。
2.思想道德品质和品行良好,参评学生未因违规违纪受纪律处分。
3.学习成绩优良,参评学生必修课程无不及格科目,其中推荐为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前一学年应无任何补考(重修)科目。
4.推荐为市级先进的,必须获得过校级相应类别的荣誉称号。
(二)具体条件
1.三好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勤奋学习,成绩优异,2021-2022学年学习成绩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班级前1/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创新能力提升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单项活动中表现突出,获得市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三好学生评选仅针对2020级和2021级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参加过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或者大学生骨干培训班;成绩优良,综合表现良好;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和为同学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成绩突出。
3.优秀毕业生:(1)校级优秀毕业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3,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称号。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和行业工作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2)市级优秀毕业生: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推选并需获得两次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有带头示范作用的、到西部、基层等条件艰苦的地方和行业工作的,同等条件下应优先评选。
4.先进班集体:有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组织,有优良的班风、学风,在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党团组织建设、班级特色活动和文明寝室创建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班级成员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递交入党申请书比例达30%及以上,学生出勤率高,学习风气浓厚,无人因违规违纪受纪律处分,无安全责任事故。
5.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个人:在文明校园建设、道德诚信建设、校风学风建设、助学助残、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活动中,尤其是在抗击新冠疫情等非常时期,在维护社会秩序、传播正能量、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表现突出。
6.志愿服务活动先进个人:在各级部门或学校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中,特别是在脱贫攻坚、扶危济困、抗击疫情、抢险救灾、关爱他人、文化服务、环境保护、乡村振兴、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
7.创新能力提升先进个人和体育活动先进个人、艺术教育活动先进个人,应在近两年获得过下列奖项之一并达到相应要求:
(1)个人或集体项目中的主要成员获得以下奖励之一(参评市级先进个人需满足②-④条件之一):
①在学校组织的相关活动中获得校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②在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主办的省(市)级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一等奖及以上奖励;
③在全国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国际竞赛(比赛)活动中获得奖励。
(2)获得集体奖励的主要人员人数,按以下比例确定:
①省(市)级一等奖、全国二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下同)(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②省(市)级特等奖、全国一等奖按获奖证书上前5名(体育竞赛前8名)确定;
③全国特等奖、国际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按实际情况确定。
三、名额分配
依据各专业学生规模及实际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同一学生,原则上只能报1类。事迹特别突出的,由二级学院把关,最多可报两类校级、市级先进(占二级学院相应类别的总指标)。未达到市级推荐条件的,二级学院可以少于下达名额推荐或不推荐(具体名额详见附件7、8)。
四、评选程序
(一)集体、个人申报。集体、个人参照评选条件,实事求是进行申报,填写校级学生先进推荐审批表(附件2),并附相应的获奖证书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依据申报材料,综合考虑候选人在学校、学院和班级实际情况,择优推荐,初步确定拟推荐名单,组织学生填写市级先进推荐审批表(附件3、4),二级学院党总支强化指导、严格审核市级申报材料,打磨完善、确认无误后将校级、市级拟推荐名单在全院公示三天,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
(三)学校审定。学生处对各二级学院推荐的校级先进、市级先进材料进行复核,组织评审,确定校级先进、市级先进拟推荐名单,拟推荐为市级先进的,由学校办公会研究决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五天。
(四)学校表彰上报。学校公示无异议后,对校级先进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宣传表彰,同时将市级先进拟推荐名单上报市教委。
五、材料报送要求
集体或个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申报,并将校级学生先进推荐审批表(附件2)、市级先进推荐表(附件3)、市级先进班集体推荐表(附件4)等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中午12:00前报送至商学院学生事务办公室,电子档发送至高瑞娟OA邮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学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举措,是树立校园榜样、激励学生向上的重要教育过程,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充分发挥评选表彰的导向和示范作用,深入开展。
(二)注重评选程序,坚持评选条件。各二级学院要坚持标准,严格审核,将民主推荐与集中审核相结合,保证质量,严格把关,宁缺勿滥,坚决杜绝推荐先进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三)积极推进评选,注重工作实效。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学院实际,深入开展此次学生先进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把评选工作与促进学生成长成才紧密结合,使学生在参与评选过程中受到教育。
特此通知。
附件:
2.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2023年学生先进推荐表.docx
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商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