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布时间:2017-09-20 07:30
1.铜梁区南城街道财政所所长王邦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王邦伟在负责巴岳村生产生活便道建设工程项目期间,收受承建商所送礼金9000元。2017年6月,王邦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潼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6月,陈桦在为母亲料理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教育系统9名管理对象礼金;审查期间,其退缴违规收受礼金。2017年6月,陈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
1.铜梁区南城街道财政所所长王邦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至2016年,王邦伟在负责巴岳村生产生活便道建设工程项目期间,收受承建商所送礼金9000元。2017年6月,王邦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收缴违纪所得。
2.潼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陈桦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6月,陈桦在为母亲料理丧事期间,违规收受教育系统9名管理对象礼金;审查期间,其退缴违规收受礼金。2017年6月,陈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重庆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