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国内差旅费管理,规范公务出差行为,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重庆市市直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渝财行〔2014〕39号)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差旅费是指在国内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含市辖区县)间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出差地交通费。国外(包括境外)出差差旅费管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国内出差分三类:一是市外出差;二是市内主城区外出差;三是主城区内出差,差旅费标准如下。
(一)市外出差
1.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票据实报实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限每人每次一份),乘坐飞机的民航发展基金、燃油附加费和往返机场的专线交通费用凭据报销。
2.住宿费按照该办法规定的相关地区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凭据报销。校级领导、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其余人员原则上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3.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根据该办法规定的相关地区出差伙食补助费标准执行,按规定标准包干使用。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按当天最后到达的目的地标准报销。
4.出差地交通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按照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
市外出差差旅费标准表 地区 | 城市间交通费 | 住宿费标准(元) | 伙食补助费标准(元) | 出差地交通费 |
正校级 | 副校级、 正高职称 | 其他人员 |
市外 | 北京、上海、海南、深圳 | 凭据 报销 | 500 | 425 | 350 | 100 | 80元/天包干使用 |
西藏、青海 | 500 | 425 | 350 | 120 |
江苏、浙江、广东、大连、厦门、青岛 | 490 | 415 | 340 | 100 |
新疆 | 480 | 410 | 340 | 120 |
辽宁、福建、山东、河南、云南 | 480 | 405 | 330 | 100 |
湖北 | 480 | 400 | 320 | 100 |
山西 | 480 | 395 | 310 | 100 |
广西、甘肃、宁夏 | 470 | 400 | 330 | 100 |
江西、四川、贵州 | 470 | 395 | 320 | 100 |
内蒙古、陕西 | 460 | 390 | 320 | 100 |
安徽 | 460 | 385 | 310 | 100 |
湖南、宁波 | 450 | 390 | 330 | 100 |
天津 | 450 | 385 | 320 | 100 |
河北、吉林、黑龙江 | 450 | 380 | 310 | 100 |
(二)市内主城区外出差
1.城市间交通费按规定等级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票据实报实销,订票费、经批准发生的签转或退票费、交通意外保险费凭据报销。
2.住宿费按照该办法规定的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凭据报销。校级领导、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住标准间或同等价格的单间,其余人员原则上两人住一个标准间。
3. 伙食补助费按出差自然(日历)天数实行定额包干,每人每天标准为90元。
4.出差地交通费按标准分类包干使用,其中:到区县(自治县)城区所在地出差每人每天40元,延伸到乡镇及村社出差每人每天60元,不得重复报销。
市内主城区外出差差旅费标准 地区 | 城市间交通费 | 住宿费标准(元) | 伙食补助费标准(元) | 出差地交通费补助标准 |
正校级级 | 副校级、 正高职称 | 其他人员 |
涪陵、长寿、江津、合川、永川、綦江、南川、大足、铜梁、潼南、荣昌、璧山、万盛、双桥、万州、梁平、城口、丰都、垫江、忠县、开县、云阳、奉节、巫山、巫溪、黔江、石柱、秀山、酉阳、武隆、彭水 | 凭据 报销 | 450 | 375 | 300 | 90 | 区县40元/天,延伸到乡镇60元/天包干使用 |
(三)主城区内
1.住宿费按照该办法规定的出差住宿费限额标准凭据报销。
2.伙食补助费: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出差,早、中、晚餐按误一餐补一餐的方式包干使用,补助标准分别为10元、45元、45元。
3.交通费:工作人员在主城区内出差,公共交通票据实报实销或每人每天50元(大学城及西永片区除外)包干使用。
主城区内差旅费标准 地区 | 住宿费标准(元) | 伙食补助费标准(元) | 出差地交通费补助标准 |
正校级 | 副校级、 正高职称 | 其他人员 |
渝中、大渡口、江北、沙坪坝、九龙坡、南岸、渝北、北碚、巴南、北部新区 | 480 | 405 | 330 | 早、中、晚餐分别为10元、45元、45元 | 据实或50元/天包干 |
第四条 出差人员应当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
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
交通 工具 级别 | 火车 (含高铁、动车、全列软席列车) | 轮船 (不包括旅游船) | 飞机 | 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
正校级领导 | 火车软席(软座、软卧),高铁/动车一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一等软座 | 二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其余人员 | 火车硬席(硬座、硬卧),高铁/动车二等座、全列软席列车二等软座 | 三等舱 | 经济舱 | 凭据报销 |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第五条 出差人员由单位派车的,不再报销往返交通费和出差地交通补助;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应向接待单位或其他单位交纳交通费用,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的交通费用,回学校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第六条 出差人员应当自行用餐,凡由接待单位统一安排用餐的,出差人员向接待单位交纳的伙食费,回所在单位如实申报,每人每天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
第七条 出差人员外出参加会议、短期培训等,举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接送的,会议、培训期间的食宿费和出差地交通费由举办单位按规定统一开支,并向出差人员以会务费、培训费等形式收取的,学校不再报销伙食补助和出差地交通补助;往返会议、培训地点的差旅费由学校按规定报销。
第八条 到市内或市外工作挂职、支援工作,交流、脱产学习(学历教育等除外)等人员,市外按规定一年最多报销2次往返交通费。工作时间一年以上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24元,工作时间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每人每天伙食补助30元;凡是对方单位提供伙食或补助的,不予报销伙食补助。
第九条 出差结束后,出差人员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差旅费时,应当提供机票、车票、住宿费发票等原始凭证。
住宿费、机票支出等按规定通过公务卡结算。
第十条 校内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严禁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一条 校内各单位负责人应当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出差活动和经费报销的内控管理,对本单位出差审批、差旅费预算及规模控制负责,相关领导、报账人员等对差旅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出差活动的真实性,票据来源的合法性,票据内容完整、合规。
校内各单位应当自觉接受审计部门对出差活动及相关经费支出的审计监督。
第十二条 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开支,不得报销未经批准出差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费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财务处负责解释。《beat365亚洲体育在线差旅费管理办法》(重城管院发[2008]57号)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